警破非法賭場3人認協助管理賭場罪 分別判感化令及社服令 

警方日前於非法賭場突擊搜查行動中拘捕多人,包括疑為經營者的29歲同袍,其中被指是員工的3人早前均承認協助管理賭場罪,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於九龍城法院分別判處他們12個月感化令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嚴官判刑時考慮同為19歲的被告梁心蔚及彭巧兒的年紀,判處他們感化令一年,其中梁另須遵從報告上的附加條件;36歲無業男鍾傳龍則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同案另有39人涉參與賭博,其中已認罪的5人,即黃政男、劉泓棟、周俊杰、孫景宇及蔡芷瑩表示不願參與感化報告,全部人今被罰款1000元,將從保釋金中扣除。而被控經營賭博場所及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29歲男警吳衍鋒、29歲無業江永琛及24歲學生黃俊朗等6人則將於10月11日答辯。

案情指,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在 本年4月10日清晨進行突擊搜查,揭發有人經營非法賭搏場所。該單位約1600平方呎,場所內有 4 張枱、30多名賭客,檢獲的證物包括9 副啤牌及907個籌碼。嚴官早前提訊時形容,涉案賭場「相當大型」,不但存有大量現金及賭具,更有人嘗試阻止警員入內及逃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