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令而非選擇 Chris Paul必然出現的合約

最近的三連勝,終於幫助火箭看起來有點從開季的1勝5敗爬起來,不知道會爬到什麼地步,不過這三場比賽總共只贏了20分,還有至少半場的時間和對手拉鋸,而三個對手是籃網、公牛和溜馬,也讓人對於火箭這三連勝還是抱持一點質疑。



於是,就再次出現「為什麼火箭要在夏天高薪續留Chris Paul」的議題。



(延伸閱讀:失速的火箭?從暑假該不該高薪續留Chris Paul 談起 by 馬特洪峰)



這是可以想見的,因為直觀看來,火箭的確是給了Chris Paul一張4年1億6000萬、讓他躍居為全隊最高薪的Super Max合約,年度MVP James Harden要等到2019-20球季開始,也就是他和火箭提前用Super Max續約後,才能在至少合約名義上和CP3同等(其餘零頭差距是根據BRI的細小差距而定,在此不贅述)。也因為這張合約加上Harden和Clint Capela的續約,讓火箭下個球季開始光在這三個人身上就必須花至少9000萬到1億,才讓火箭無法在這個夏天同時留下也成為自由球員的側翼防守大將Trevor Ariz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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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就先討論為什麼Chris Paul會簽下這一張4年1億6000萬,或者應該這麼說,球員爭取高薪是天經地義,那火箭又為什麼要買單?



在我寫的2018-19球季火箭開季分析裡,我是這麼說的:



所有人都看得出來,在辛苦取得系列賽3:2的領先後,就是因為Chris Paul因傷缺陣,讓火箭在最後兩場進攻頓失重心,因而出現各種狀況,以至於連吞兩敗,止步於西區冠軍賽。要跟勇士抗衡,絕對不能缺少CP3這種頂尖發動機,市場上沒有其他大魚也沒有其他競爭者的情況下,火箭並不是「選擇要不要留CP3」,而是「決定留CP3後再執行其他動作」。

在早就以留下CP3為前提的情況下,由於薪資規定,母隊取得該球員的鳥權後,自然會在薪資空間中佔一定的cap hold,講白話就是,火箭要留CP3,除非他只領底薪,不然火箭也沒有空間去搶其他人,再考慮CP3身為球員工會主席,為了捍衛球員爭取待遇的立場,他不可能也沒必要自行降薪,所以這個4年1億6000萬的合約,幾乎等於是早就該記在火箭帳上的。



所以,不是說CP3少領1500萬,火箭就能跟進太陽那張1500萬去留下Ariza,就算CP3降到只領每年1000萬,火箭還是沒辦法空出3000萬的薪資空間,所以火箭根本不可能在開合約給CP3的同時,又留下Ariza,今年夏天等於就是CP3、Capela、Ariza三人當中火箭勢必只能留下兩人,最終他們選擇了CP3和Capela而已。



再者,CP3本人也不可能為了球團的需求降薪,最大的原因就是:他是球員工會主席。



不管CP3和火箭的合作關係多麼良好,在正式談判上,他們就是站在勞資的天平兩端,CP3代表的就是所有要向資方爭取待遇的勞方代表,如果為了「球團需要薪資空間爭取更多好手,所以你必須領底薪」的要求,讓CP3和資方妥協,那最大的問題就是將來資方絕對可以用各種理由壓榨勞方的薪資,「因為連你們的主席,都會因為球團要求就妥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