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法的線上博弈詐騙集團

台灣“合法賭場”通過網絡遊戲遊戲打開市場,近期網絡遊戲廣告90%是賭博。張飛、許乃林、曾國城、謝金燕等代言明星,讓人眼花繚亂。

遊戲公司喜歡賭博遊戲,是因為其開發成本低,加上消費者的心理,往往會忽視賭博性質,繼續因“網絡遊戲”而消費儲值。主管部門經濟部工業局對網絡遊戲遊戲的中獎率、購買扭蛋遊戲幣的中獎率等監管非常薄弱。相關法規缺失,也未採取積極行動。遊戲遊戲的勝率由各個遊戲公司控制。公司將中獎率降低到玩家難以中獎的地步,然後用“概率”來敷衍解釋。對法律制度允許的任何合法欺詐不承擔任何責任。怎麼能不刺激?自然是一個接一個。

目前,主管部門並未要求遊戲公司提出遊戲遊戲的中獎率,網絡遊戲遊戲為無監督遊戲。遊戲公司如果能把消費者留在遊戲中,先給甜頭,等消費者上癮再調整中獎率很難贏。這是因為賭博的性質,幾乎所有的人都可以充滿金錢。如果遊戲遊戲設定的概率不可能中獎,或者原先的中獎率被惡意調整為難以中獎,本質上是欺詐。消費者向主管部門反映,主管部門只會接受遊戲公司的腳本並將其推向“概率”。 “或者要求消費者自行提起刑事訴訟。但是,調查機關只會以遊戲公司具有合法的公司形象,消費者無法證明遊戲公司故意降低中獎率為由,貿然結案。”構成欺詐,信息不均等,對消費者沒有保障。

以玉君奧庭的《拉斯維加斯賭場》為例。遊戲必須升級至最高級別的“地理卡”,且至少要有292,000美元的儲值,1美元可兌換29,以新台幣計算,約需840萬600新台幣。在這個遊戲中,有很多玩家在地理卡中進行了儲值。然而,這些玩家賬戶中的遊戲幣與他們存儲的現金並不成正比。相反,他們往往是賬戶的遊戲幣用完歸零,然後繼續充值。也就是說,不乏在上一場比賽中損失近千萬台幣的消費者。正是因為遊戲遊戲成本低、收入高、監管力度不一樣,最近同一家公司除了經營“拉斯維加斯賭場”之外,還推出了同質化的“金銀島娛樂城”。主管部門怎能不正視市場份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