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十九大后,上海首个落马省部级官员——上海市政府前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龚道安受贿案,一审16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,检方指控龚某任警期间涉嫌受贿办事,历年来累计贿款折合7343万余元龚道安当庭认罪悔罪,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。
57岁龚道安1981年9月从警,长期在湖北服务。
2007年12月出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兼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,任内破获一起重大网路赌博案,涉案金额500亿元、涉案人员10万人,涉及大陆30个省级行政区,追缴非法所得超过8亿元,创下中共建政以来赌博案件多项纪录。2010年11月调升中央,历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、局长。
2017年调任上海市公安局长,又升任副市长,2020年落马前,在8名副市长中排名第6,职责公安、司法、维稳、道路安全等,分管公安局、司法局、监狱管理局。今年2月10日被开除党籍、公职;3月1日,被大陆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,指定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侦办。
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,被告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,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、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,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市公安局局长,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、局长,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案件办理、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累计约7343万余元,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龚道安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龚道安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、悔罪。
庭审并邀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人旁听。最后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